(记者 陆铭 通讯员 薛东)灵山县加大工作力度,认真贯彻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健全工作机构,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今年1月-9月,灵山县征收工伤保险费749万元,工伤待遇支出169万元,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。
灵山县人社部门一是加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,让广大职工知晓其依法享有的工伤权益及相关办事流程。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管理,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。由于宣传到位,用人单位参保意识不断增强,推动了建筑业参保工作的顺利开展,今年全县已有60家建筑业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,广西贝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张春高兴地对笔者说:“建筑业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,他们的工伤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,真的感谢人社部门出台的好政策让企业得到实惠。”